中国人民大学

慧思杰首页       2006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社会学作为二十一世纪新经济时代一门既注重理论又注重方法,既注重学术又注重实践的综合性基础学科,为我们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提供了系统思路,又是企业管理、公共管理的主要知识源泉之一。具有社会学视野的管理人员将成为企业和政府一项重要资源。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经学位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我系举办社会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研究方向一:公共事务管理

研究方向二:社会心理学

研究方向三:应用社会学

研究方向四: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

 

l         课程目的

²        依托人大人文社会学科的雄厚学术优势,学习先进的知识成果,建设和谐企业、和谐政府乃至和谐社会。

²        充分发挥中国人民大学的师资力量,打造企业和政府管理精英。

²        塑造企业和政府管理创新观念,提升企业和政府规划和管理水平。

一、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课程设置:按硕士培养方案设置课程、配置师资。

A.学位课程(4门):

A1.社会学概论       A2.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A3.西方社会学理论    A4.邓小平理论

B.专业课程(6门):

B1.应用社会学(社会阶层分析)          B2.人类学概论              B3.社会工作

B4.组织社会学                          B5.社会心理学              B6.经济社会学

C.方向课程:

研究方向:公共事务管理

C1.城乡一体化社区概论                  C2.中国社会问题

研究方向二:社会心理学

C1.心理学概论                          C2.当代中国社会心理学研究

研究方向三:应用社会学

C1.社会保障                            C2.婚姻家庭社会学

研究方向四: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

C1.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C2.劳动关系与社会人际学

注:以上课程安排既注重学习需求,又满足申请学位的应试需求。

教务说明:

① 考核采用撰写课程论文或随堂考核的方式。申请硕士学位的考试方法另见相关说明。

② 凡本班学员欲旁听我校相关讲座,请注意教务通知。

③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三、报名须知:

符合条件者免试入学。具体方法:

1.索取并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有论著(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者交复印件;

4.交报名费200元,1寸和小2寸免冠照片各两张。

5.凡在慧思杰报名的学员可在开学后现金退还全部报名费,发票由人民大学全额开具.

四、资格审查及收费标准

1经我系审查通过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2学费每人15万元。资料、学杂费1000元。报名费200元。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3学费可通过银行汇款, 汇款前电话咨询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相关班级。

4申请硕士学位按我校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五、学籍管理:报研究生院编号管理并存档。

六、上课时间:按国务院学位办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学习期限为两年(上课两个学期)。

具体时间:★周末班:自入学起20个月;(隔周上课,滚动开班)

★集中班:自入学起20个月(每年2-3次;每次10天左右,,滚动开班)

学习方式:自学与面授相结合。(授课地点:我校院内)

七、颁发证书:

1.通过考试考核后,由我校研究生院颁发社会学专业钢印结业证书,注明达到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水平。

2.获得学士学位且欲申请学位者的学员可按我校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法学硕士)。具体详看下解。

八、联系地址:                                               银行汇款:

举办: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紫竹院分理处

慧思杰人大招生 报名处

  名:中国人民大学

TEL:010-51658572(多线智能商务总机)
24小时客服:010-81926609

 

  号:020000760902640024x

联 系 人:林老师/王老师

 

网址:http://www.bjhsj.com

 

 

 

 

 

注:

有关申请硕士学位问题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的规定。申请学位的步骤:

1、   凡符合报名条件1、2项要求申请学位者要按5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我校学位办公室资格审核同意,发给《考试资格卡》;

2、   在获得《考试资格卡》后四年内,通过本校组织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必修课实行题库考试;选修课为课堂考核)和国家组织的外语、专业课综合水平考试;

3、   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   在半年内,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法学硕士学位。